为了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一、课堂教学过程中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对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负责。
2.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遵守学校教学规章制度,提前10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拖堂或提前下课。
4.教师应着装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装等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
5.课堂上除教学需要外,教师应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6.教师应站立授课,教态自然,富有热情,积极开展互动活动。
7.教师授课应用标准化语言,原则上脱稿讲授,不得照本宣科,不得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音频或视频;课堂教学须目标明确,内容科学丰富,方法得当,效果优良。
8.教师应采用灵活、高效的方式严格考勤,有效管理课堂,认真填写《齐鲁师范学院教学日志》。
9.教师应主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如遇突发事件,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认真做好上课准备,携带与课堂教学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
2.学生应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装等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
3.学生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者须经任课教师同意,方可进入教室。因事、因病请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4.课堂上除教师允许外,应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出入教室。学生干部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上课开始时,应向教师报告出勤情况,并及时将课堂违纪情况报班级辅导员(班主任)。
5.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劳动,服从教师管理,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互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6.禁止学生将各类食物饮品带入课堂。学生应保持教室整洁,不得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写和随意张贴,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
7.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使用计算机、投影仪、实验实训仪器等各类教学设备。
优良的教风和学风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各部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各类课程的课堂教学,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广大师生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保证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