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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05-20 | 浏览次数:

齐鲁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4〕23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齐鲁师院字〔2017〕52号)和《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齐鲁师院政教字〔2021〕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2023级普通本科在校生;

2. 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

3. 参军复员和休学后复学原专业未招生的学生。

二、普通本科转专业工作要求

1.申请转专业条件和流程见《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

2.申请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需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方案见附件2。

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要求

(一)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1.相关学院根据《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专业分流计划。

2.尊重意愿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参考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专业分流。在给学生提供充分选择机会的同时,确保有利于教学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分流结果公示。

4.学院制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分流原则、分流标准、专业分流计划、分流工作进度安排、相关措施等,经学院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申请转专业

参见本通知第二条。

四、时间安排

1.申请转专业: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学院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分流名单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以上材料电子版6月11日前发送到qlnuxjk@126.com,纸质版报送教务处2教B40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学生。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对于提交申请的学生,各学院应提醒学生慎重考虑,不要盲目跟风,学业导师应给予指导和帮助,并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名单一经公示,学生不得撤销申请或更改申请转入(分流)其他专业。公示结束后,教务处调整学生的学籍信息,学生按照新的专业进行新学期选课。

   附件:1.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关于申请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技能测试内容说明

   3.2024年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

   4.齐鲁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2023-2024学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