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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12-15 | 浏览次数:

齐鲁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73


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加强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撰写、答辩等各环节的全方位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初期、中期、后期检查,特别是重要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解决与改进。加强学术诚信教育,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坚决杜绝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按照《齐鲁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各学院紧密结合学科和专业实际,制定本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根据本学院工作安排,提前部署,召开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动员大会,下达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制作)任务,明确要求;

2.2024年1月21日前:选题和开题,各学院严格逐一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三分之二以上选题须来源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设计)原则上不超过8篇,如指导教师人数不足,可以聘请校外教师,外聘教师的条件也须符合齐鲁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

3.2024年3月15日前:论文中期检查;

4.2024年4月22日前:论文定稿及查重;

5.2024年5月8日前:论文评阅;

6.2024年5月9日-5月16日:学院组织论文抽检及整改;

7.2024年5月17日-5月31日:学校组织论文抽检及整改;

8.2024年6月1日-6月8日:论文答辩;

9.2024年6月12日前:成绩评定,完成录入成绩;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以上时间安排均为工作的最终截止时间,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提前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查重工作如需提前,请联系教务处。

三、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要分阶段严格把关,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自今年起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全过程将在维普论文管理平台上进行。请指导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相关人员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平台操作。

三、论文抽查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继续落实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制度。。

1.为了便于后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工作,各学院应当保存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材料(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培养方案),具体命名格式可参照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上报要求。

2.学院在组织答辩前根据《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开展本学院全部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

3.学校开展专项毕业论文(设计)随机抽检工作。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送材料

2024年5月30日前,报送《齐鲁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齐鲁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一份。

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本次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的相关文件,及时做好梳理存档,如有特殊情况,请将有关情况说明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附件:山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教务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