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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11-29 | 浏览次数:

齐鲁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66号



齐鲁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2022〕19 号)精神,推进我校实验教学教革,提升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各学院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超过 1 个。已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不再参与申报。

对于 2016 年之前已经获批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不直接纳入本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范围,如果参加本轮建设计划,需重新申报。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在教学、队伍、资源、管理和信息化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有关建设内容和标准可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 号)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鲁教高字〔2017〕11号)有关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申报书(附件 1、2)。

(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包括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 MP4 格式,尺寸为 1280×720,容量不超过 600 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 10 分钟。

(三)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

(四)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五、材料上报

请于12月1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申报书》(附件1、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及相关视频文件和支撑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qlnujx@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教B408)。个人申报或逾期报送均不受理。

联系人:王甜   联系电话:18811046054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

附件2: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类)申报书

附件3: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