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组织启动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分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从类别上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论文发表、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承担,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撰写创业报告、进行创业实践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承担,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继续设立“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申报参见《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以外的均为一般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立项计划
“校创计划”立项不设申报上限,按照“能报尽报、全面覆盖”的原则,鼓励各学院广泛发动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积极申报。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立项推荐规则,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在“校创计划”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省创计划”,2024年“校创计划”各学院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2(申报完成率纳入二级学院年底考核,根据完成情况,对下一年度二级学院推荐省创、国创计划数量进行相应增减)。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分类评审,确定上报省教育厅的推荐项目名单,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审批未通过的转为校级项目。
(三)项目团队
1.本次申报面向全校所有学生,推荐省级立项项目原则上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四年级学生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项目申报,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要求学生全员参与项目申报。
2.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要求成员组成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
4.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界团队合作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管理。
(四)项目指导教师
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应配备1-2名校内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应配备2名指导教师,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指导教师,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五)项目执行要求
1.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研究实施记录,定期提交季度报告,中期进行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按时保质完成研究项目。
2.项目一经立项实施,涉及增加、减少、变更研究内容、研究人员等事项信息,无必要的原因和理由,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四、“省创计划”评审专家推荐
(一)评审专家推荐范围。推荐的评审专家应为获校级及以上立项的大创项目指导教师,且自愿参加省级大创项目评审工作,能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
(二)各学院评审教师推荐。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学院积极推荐项目指导教师作为评审专家,各学院推荐的教师数量一般不低于本学院推荐参评省级大创项目的数量。推荐的评审教师需填报《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3),经学院汇总,于12月13日下午15:00前统一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cxcy318@163.com。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学院积极指导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落实选题及指导教师。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成立大创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并按照学院优先推荐顺序填写项目汇总表。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的项目应优先推荐(包括以往项目结题验收鉴定优秀、“互联网+”“挑战杯”等系列竞赛获奖或指导项目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等优异成果)。
学院在选拔项目时应着重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可操作性及市场前景,考察学生是否学有余力,是否能够坚持开展项目研究,是否能够完成结项预期。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限额项目进行复核,确认校级立项项目。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推荐数量择优推荐省级大创项目。学校优先支持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指导申报的项目。
六、项目组织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单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七、项目名额分配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分为基础限额和增减限额。其中,每校基础限额为不超过有经费资助的“校级计划”项目数的1/3,且最多不超过500项;校级项目不设上限,但不能低于规定数。要求学生全员参与项目申报,本专科生参与率不低于60%,本科生参与率不低于80%,学生参与率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依据之一。
2024年各学院大创项目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院 部 名 称 |
学生数 |
校创项目最低申报数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23 |
16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1810 |
69 |
3 |
学前教育学院 |
2016 |
76 |
4 |
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
1333 |
50 |
5 |
外国语学院 |
1150 |
44 |
6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672 |
25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656 |
63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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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 |
28 |
9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1036 |
39 |
10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1234 |
47 |
11 |
生命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1597 |
60 |
1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1717 |
65 |
13 |
体育学院 |
813 |
31 |
14 |
音乐学院 |
1075 |
41 |
15 |
美术学院 |
1217 |
46 |
|
合计 |
18489 |
700 |
注:(拟推荐省创项目数为校级立项数的1/3,拟推荐的教师数量为推荐省级大创项目数量的1/2。) |
八、报送要求
(一)12月4日前,学生申报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填写对应的《XXXX类项目申请书》(附件4),命名为《XXXX类项目申请书+学号+姓名》,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12月4日-12月13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答辩,完成校级项目立项评审及省级项目择优推荐(推荐表按项目质量排序);
(三)2023年12月13日下午15:00前,各学院向创新创业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所有项目的申请书电子版一份;
2.《XX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注意表中项目需按推荐顺序排序,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推荐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须分别填写;
3.《XX学院推荐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xcy318@163.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创新创业办公室(后勤楼318)。
九、条件保障
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均应接收本科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学院应为项目参与学生提供研究训练、交流讨论场所。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静、李绚
联系电话:66778502、66778203
大创交流QQ群:722560360
技术支持:苗硕,18265776853;吴文迪,17806158852;陈洪泽,15098727852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各学院大创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3:推荐专家信息表
附件4-1:创新训练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4-2:创业训练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4-3:创业实践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5:XX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