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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教龄满三十年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8-31 |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弘扬我校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学校决定对从事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教育战线上累计工作时长满三十年的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往年已表彰过的人员不要重复申报)。

二、有关问题说明

1.教职工是指从事教学、教育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2.教龄是指实际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教龄和工龄不同,不包含在校全脱产学习时间和在非教育领域工作的时间,但“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在内。

三、证书发放

任职满三十年的教职工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齐鲁师范学院教龄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见附件)。各部门、单位初审后,9月1日15:00前将齐鲁师范学院教龄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盖章PDF版、word版)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qlnujsgzb@163.com,(逾期视为本单位无符合条件教职工)。人员信息核实无误后,由教师工作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萍萍    联系电话:66778557

附件:《齐鲁师范学院教龄满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

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