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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8-30 | 浏览次数:

齐鲁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45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开学前准备,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1.教学场所卫生准备:在开课前对所属室内教学场所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卫生清洁消毒;开学后,室内教学场所应每天开窗通风2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2.教室、实训(验)室准备:逐一检查所属教室、实训(验)室的教学设施、实训(验)设备。检查多媒体设备、教学用品等是否符合教学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

3.课表发放工作:应于开课前,将教学计划与上课时间安排表及时发放给师生。让学生掌握上课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提醒任课教师核对课表,按课表准时上课。

4.师生教材发放工作:提前核对,确保本学院所开课程使用教材与开课计划一致,无错订、漏订;确保本学期全部教材于开课前向本学院师生准确、到位发放。

5.授课备课工作: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前完成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全部教案;对于同一课程由多位教师上课的情况,教研室组织各任课教师集体制订授课计划、研究教材,统一教学内容和进度。

6.张贴教室使用一览表:核对本学期学院教室使用一览表(粉红色A4纸打印)并将其张贴到教室门口相应位置。

以上教学准备工作须在93日前完成。

、强化教学规范,确保教学工作严谨有序

1.严格控制教师调停课:为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各学院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教师调停课,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未经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调停课。

2.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开课计划:教师讲授内容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内容要充实,把握好授课进度。

3.针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学院应及时妥善处理,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联系教务处。

三、认真开展教学检查,落实精细化教学管理

开学第一周,各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学院相关人员开展检查教学相关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各学院教学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检查教学秩序:开学第一周内,教务处将在各教学场所巡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院应不间断地巡视本学院教学场所,检查教师到岗和学生上课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发现教室冲突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学院办公室及教务处。

2.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各学院应安排教研室主任检查教师备课、教学日志、课件等准备情况,特别要对青年教师、新开课的教师和外聘教师逐一检查,并做好记录。

3.核实任课教师上课落实情况:各学院应安排专人提醒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核对课表,并按课表准时到班上课。

4.检查上学期成绩录入情况:各学院应组织专人检查上学期期末已完成考试的课程成绩是否已录入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是否规范;重点核查违纪学生的成绩录入情况;做好学业预警准备工作。

5.教学文件归档情况:做好上学期期末试卷材料及其相关材料、教学日志、听课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

6.各学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的其他检查。

四、做好实习支教准备工作,确保实习支教顺利开展

1.认真做好实习支教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学生系统学习实习支教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大力宣传实习支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实习支教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多措并举,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实习支教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实习支教期间的安全。

3.按照属地及学校要求,做好学生实习支教过程中的健康状况监测。如有需要,做好实习支教学生台账,确保“不落一人”。

4.各学院根据本学期师范类学生实习支教安排统筹规划好相关实习指导工作。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学期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本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教 务 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