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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9-01 | 浏览次数:

齐鲁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47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3〕9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专人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补充、原文报送、专家推荐和专家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抽检范围

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覆盖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三、抽检工作安排

(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学院具体负责;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二)各学院根据下发的学士学位授予信息,认真核对抽检范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信息,进行补充填报。

(三)学院应认真检查抽检范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确保符合《齐鲁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齐鲁师院政教字〔2016〕17号)等文件要求,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确保对所有本科毕业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完成文字复制比检测且形成查重报告。二级学院账号已搭建完成,论文原文报送工作由各学院登陆账号按时准确完成。

(四)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由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完成,各学院做好配合工作,各学院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于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五)各项工作应于9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论文终稿的查重报告(简洁版)并按专业上传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需附上指定的论文查重平台名称及该专业的文字复制比要求,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统一上传,按时把培养方案提交教务处。自2024年起,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随论文原文提交开题报告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准备。

四、抽检平台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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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