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根据教育部科技和信息化司通知,教育部拟在“十四五”期间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十四五”时期,教育部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采取分领域分批次申报的形式,统筹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2021年启动首批新建工作,重点在一些优先布局的方向进行新建(详见下表),2025年完成“十四五”时期所有领域的实验室布局新建工作。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首批申报重点研究方向
研究领域 |
重点研究方向 |
生物和医药领域 |
传染病、麻醉学、重症、儿科、公共卫生、病毒学、生物安全、护理学、老年健康等 |
数理领域 |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量子物理等 |
信息领域 |
集成电路、区块链、网络与信息安全等 |
综合交叉领域 |
人工智能、生物信息、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等 |
海洋领域 |
极地等 |
地球科学领域 |
关键矿产、火山等 |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重点在优先布局的方向组织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新建实验室在满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新建条件基础上,要坚持“四个面向”,按照“人才队伍实、目标任务实、物理空间实、条件保障实”的总体要求进行实体化建设,打造有组织科研团队。
(二)实验室建设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聚焦科学发展前沿,突出交叉融合;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支撑;聚焦人民生命健康需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支撑区域创新发展。
(三)实验室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瞄准学校未来发展,结合实验室新建布局方向,依托自身优势,提出实验室新建方案。实验室建设要坚决破除不良学术倾向。
三、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建设条件要求,认真编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2),并于2022年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Word版本和Pdf版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柴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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